-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 电话:15210093958 (微信同号)
- 2586199133(微信号)
- 信息产业部备案: 京ICP备18017063号-5
- 版权所有:百分邮票收藏网 2003-2019
- 声明:网登载内容来自报纸、网络、新闻等等,文章及内容仅供参考,不代表任何投资偏向,投资须谨慎。
详细介绍:
经邮电部批准发行,在2000-2春节小型张加印金色“迎接新世纪集邮展览”字样。
详细介绍
农历正月初一是春节,又叫阴历(农历)年,俗称“过年”。 这是中国民间历史最悠久、最隆重、最热闹的一个古老传统节日,也是汉族和满、蒙古,瑶、壮 白、高山、赫哲、哈尼、达斡尔、侗、黎等十几个少数民族的共同节日。汉族过春节,时间较长,一般从农历腊月初八开始,到正月十五元宵节为止。
春节大约有三四千年的历史。原为农历的元旦,即人们通常说的过年。它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。有关年的传说也很多。古代的春节叫“元日”、 “新年”、“正旦”、“岁首”、“三元”、等。1911年辛亥革命后,南京临时政府为了顺应农时和便于统计,规定在民间使用夏历,在政府机关、厂矿、学校和团体中实行公历,以公历的元月一日为“元旦”,农历的正月初一称“春节”。据考证,春节成为正式冠名就是在辛亥革命以后。1911年10月武昌起义,12月31日革命党人的湖北军政府在发布的《内务部关于中华民国改用阳历的通谕》中,明确的将(农历的)年节称为“春节”。 1949年9月27日,新中国正式成立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,通过了使用世界上通用的公历纪元,把公历的元月一日定为元旦,俗称阳历年;农历正月初一通常都在立春前后,因而把农历正月初一定为“春节”,俗称阴历年,进一步明确了农历正月初一称为“春节”,“春节”之名正式列入中国节日法典,真正被广为流行至今。